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国家森林公园樟子松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樟子松按照树龄实行分级保护,并实施定期巡查制度。树龄一百年以上的樟子松为古树,实行重点保护,至少每月巡查一次;树龄不满一百年的樟子松实行严格保护,至少三个月巡查一次;对樟子松幼苗实行特别管护,至少六个月巡查一次。在巡查中发现樟子松有异常情况或者环境状况影响樟子松生长的,应当及时采取保护和救治措施,并将巡查情况、采取措施和处理过程记入樟子松档案。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