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樟子松按照树龄实行分级保护,并实施定期巡查制度。树龄一百年以上的樟子松为古树,实行重点保护,至少每月巡查一次;树龄不满一百年的樟子松实行严格保护,至少三个月巡查一次;对樟子松幼苗实行特别管护,至少六个月巡查一次。在巡查中发现樟子松有异常情况或者环境状况影响樟子松生长的,应当及时采取保护和救治措施,并将巡查情况、采取措施和处理过程记入樟子松档案。

Local Regulations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