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第二章 代表议案的提出第六条有效代表议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代表团或者代表十名以上联名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二)内容属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三)要求列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