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体育文化建设,鼓励在传统节日或者其他节庆日,组织开展与节庆文化相融合的体育文化活动。

鼓励推广太极拳、傅山拳、形意拳等具有本地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挖掘、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文化,支持其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