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体育设施的管理和受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体育设施使用、维修、安全等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标明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定期对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并配备具有急救技能的安全管理人员、自动体外除颤器等具有急救功能的用品和设施。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