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管理,引导、鼓励和支持研发、应用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利用效率的新技术、新设备。

在技术条件允许、不产生有害干扰的前提下,自治区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可以作出允许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在同一地域共用相同无线电频率的许可决定。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