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第五章 产业与发展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瑶医药发展与文化旅游、保健养老产业有机融合,利用当地瑶医药资源优势,推进瑶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支持旅游企业开发具有瑶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线路、产品,推动具有瑶医药文化元素的名胜古迹、种植基地、生产基地等资源融入旅游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