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第五章 产业与发展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瑶医药品牌建设,引导和帮助瑶医药权利人、行业协会等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加强对瑶医药品牌和瑶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对不适宜专利保护的工艺、方法以及安全有效的单方、验方、经方、秘方、专有技术和科研成果等,可以通过技术秘密登记予以保护。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