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第五章 产业与发展第二十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瑶医药科创企业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提供瑶医药领域科创企业孵化服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瑶医药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并对瑶医药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