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