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专门委员会工作程序第二十三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专门委员会会议作出决定和表决事项,须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生效。表决方式由本委员会会议决定。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