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既有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等情况下,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划定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