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环境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投资项目应当优化审批流程,加强过程监督,为项目业主提供便利。对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