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市有关国家机关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数字化、智慧化转型,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监管执法模式创新、共享协作效率提高。

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