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城市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物流园区等场所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燃气使用情况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