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外围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相关项目建设不得损害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生态系统和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