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管理机构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等规划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依法报批后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管理机构和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需变更调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重新报批。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