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力量参与第三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推动公共文化基层设施合理布局,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品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