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和本地特色文化资源,促进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提供和传播,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全民艺术普及和长白山文化的传承活动,创建具有吉林特色的公共文化活动品牌。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