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奖惩第五十条有效人民调解案件补助经费,视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和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采用“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发放。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领取人民调解员补贴。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