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阻扰、妨碍人民调解工作,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调解现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