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志愿服务信息记录抽查制度,重点对志愿服务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