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并且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的,应当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小组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以及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负责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事宜。

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