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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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

第八条

有效

代收费人收取水、电、燃气费用,应当提供发票或者收据。发票或者收据应当载明水、电、燃气的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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