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保护水、电、燃气使用人合法权益,维护水、电、燃气市场秩序,保障居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