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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会议列席人员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在全体会议或者联组会议上发言。

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发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应当研究处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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