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四条有效议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后,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内容相关的议案可以合并说明。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提出报告。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