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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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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四条

有效

议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后,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内容相关的议案可以合并说明。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提出报告。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5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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