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初步审查,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