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健全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保障和规范其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