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自治县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引进优质草种,推广人工种草,改良天然草地,鼓励支持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等饲草饲料生产加工技术发展应用,提高畜禽养殖能力和水平。

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