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城区面山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合作城区面山区域绿化工作坚持尊重自然、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分级负责、以市为主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