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城区面山绿化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合作市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应当加强面山绿化区域内的林木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依法查处侵占林地、破坏林木和绿化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