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指导分散养殖户,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保护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