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库尔勒香梨产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库尔勒香梨产业与特色旅游、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库尔勒香梨产业综合效益。

库尔勒香梨产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开展香梨节等文化旅游活动。

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