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自治州和库尔勒香梨产区县(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库尔勒香梨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库尔勒香梨进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并根据有关规定公布监测和监督结果。

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