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种植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库尔勒香梨种植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一)生产或者使用劣质种苗;(二)未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使用农药;(三)使用禁用的农药;(四)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病虫害防治;(五)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六)向果园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