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有关单位接到投诉、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反馈处理情况,并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地方法规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