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餐饮场所污染防治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