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八条有效法规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按照《汕头市立法条例》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