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婚前保健第十条有效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7月2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