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县维护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