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自治机关应当增加对教育的投入,每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自治机关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出资或者捐助办学,加强学校危房改造和新校舍的建设,逐步改善学校条件和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

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