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建设第四十九条有效自治机关依法自主决定自治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办学形式和办学规模、招生办法。自治机关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鼓励多种形式的社会办学,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促进农村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统筹发展。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