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依照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制定乡村振兴规划,从资金、物质、人才等方面扶持欠发达边远地区,帮助当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自治机关采取措施对农村劳动力实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28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