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区域绿地以及附属绿地等。本条例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本条例所称绿化设施,是指绿地中供人游览、观赏、休憩的各类构筑物,以及用于绿化养护管理的各种辅助设施。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