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城市绿化资源清查,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建立健全城市绿化资源数字化管理系统,对城市绿地实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