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城市绿化资源清查,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建立健全城市绿化资源数字化管理系统,对城市绿地实行动态管理。

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