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第七章 基层社会治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公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自身和家庭的安全防范,参与平安建设。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对见义勇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保护。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