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第七章 基层社会治理第四十条有效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将平安建设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组织和引导村(居)民参与平安建设。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