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第五章 维护网络安全第二十八条有效网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