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防范和惩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邪教活动以及其他危害政治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