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第三章 维护政治安全第十三条有效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防范和惩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邪教活动以及其他危害政治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